據(jù)新浪科技援引外媒報道稱,美國地區(qū)法官 Rodney Gilstrap 周二推翻了針對蘋果公司的一項判決,責令就賠償金問題進行新的審判。此前一個陪審團判決蘋果公司應支付5.329億美元賠償金,稱其 iTunes 軟件侵犯了德克薩斯州一家名叫 Smartflash 公司所擁有的有關歌曲、視頻和游戲訪問及存儲的專利,并表示這些專利令蘋果公司得以出售了更多的 iPhone、iPad 和 iPod Touch 產品。Smartflash 最初提出的索賠金額是8.52億美元。
法官 Gilstrap 稱,陪審團之所以在2月24日作出責令蘋果公司向 Smartflash 公司支付上述賠償金的判決,可能是因為被他有關應如何正確計算版稅的說明搞糊涂了。
蘋果公司曾在此前抗辯稱賠償金額過高,原因是陪審團可能不正確地考慮到產品的整體市場價值,而不是對專利和非專利功能作出區(qū)分。吉爾斯特拉普稱,他向陪審團作出的說明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正確的,但并不適用于本案的相關事實。他將僅與賠償金額有關的新審判程序的時間設定在9月14日。
Smartflash 的代表律師布拉德利·考德威爾 (Bradley Caldwell) 尚未就此置評。蘋果公司拒絕就吉爾斯特拉普的裁決置評,但表示此案表明美國國會應嘗試控制 Smartflash 及類似公司提出的訴訟,這些公司的業(yè)務模式部分依賴于專利相關訴訟。蘋果公司稱:「我們拒絕為公司員工花費幾年時間里而作出創(chuàng)新的概念向這家公司支付賠償金!